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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03月03日 04;39;03 人氣度:5151 作者: 來源:本站原創
一、監事會組建規范
1、有限責任公司:設監事會,不得少于3人。股東人數較少或規模較小,可以設1-2名監事,不設監事會。(人員組成,股東和職工代表/選舉產生主席/禁止范圍/任期)
2、國有獨資公司:監事會不得少于5人,有國資管理機構委派(職工代表民主選舉),主席指定產生。
3、股份有限責任公司:設監事會,不得少于3人。可以設副主席。主席和副主席過半數選舉產生。
二、監事會的組織構成和會議制度
1、監事會的組織構成和會議制度
組織的完整性:監事(股東代表和職工代表)、主席、
2、監事會秘書、監事會辦公室(監事工作管理機構)
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(會議機構);股份公司每六個月至少召開一次會議;上市公司的特別規定。
3、監事會決議應當經半數以上監事同意;(集體議決的合議制度)。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,監事應當在記錄上簽字
4、具體可以由公司章程規定